《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啦!

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的意见。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指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8205261

望广大茶人积极反馈,共同促进茶叶包装问题的后续健康推进。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