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防线!两项农业植物检疫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我国农业植物检疫领域迎来重大更新——《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规程》(GB 47415—2026)与《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GB 15569—2026)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这不仅是植物检疫工作对上位法的精准对接,更是从“源头”到“流通”全链条规范的一次系统性升级,标志着我国防范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迈入了一个科学高效的新阶段。

以下为您划重点,一文看懂这两项新规带来的核心变化:

源头把控:《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规程》实现“大一统”

产地检疫是防范有害生物通过种子种苗传播的第一道防线。过去,我国主要采取“一作物一标准”的分散管理模式,随着现代种业的快速发展,这种模式已显得力不从心。此次发布的新版《产地检疫规程》实现了三大突破:

  • 化零为整,应施范围更全面:将原本分散的小麦、马铃薯等多项单一作物标准整合为统一规范,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了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牧草等几乎所有主要农业植物类别。

  • 量化指标,现场操作更规范:新规程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标准,规定全生育期田间调查不少于2次,抽样调查面积不低于种植面积的20%,让基层检疫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 闭环管理,行政许可更长效:进一步优化了“申请、受理、审查、证书核发”四大法定程序,并首次明确了《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有效期为1年(经申请审核可延长1年),同时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流通把关:《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迎来“精细化”

调运检疫是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及产品远距离传播的关键屏障。面对如今飞速发展的国际国内物流网络,旧版(2009版)标准已无法满足当前的防控需求。新版《调运检疫规程》应运而生,主要呈现四大亮点:

  • 精准界定,靶向目标更明确:清晰界定了应施检疫的范围(如跨县域调运的种子苗木,或从疫情发生县调出的产品等),并将全国及调入地省级补充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全部纳入统一防控靶标。

  • 细化流程,技术指引更清晰:不仅优化了“申请、受理、审查、证书核发”的许可流程,还大幅细化了查验、现场检查、室内检测及检疫处理等操作要求,明确了现场抽样的件数、份数及样品数量等关键技术指标。

  • 严控时效,档案管理更严格:新规明确《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不超过30天,并要求证书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其他材料不少于3年,极大地强化了责任追溯体系。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规程》(GB 47415—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有效衔接,也充分考虑了基层工作实际。新标准的实施,将全链条规范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工作,聚焦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随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的传播风险,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GB 15569—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发布实施,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有效衔接,也充分考虑了基层工作实际。新标准的实施,将全链条规范农业植物调运检疫工作,聚焦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随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及植物产品的扩散风险,严防远距离人为传播,进一步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